厦门市制造业创新中心
(一)牵头单元条件
1.牵头单元须是在厦门市辖区内依法注册,具有自力法人资格,恒久从事本事域的研究开发,有较雄厚的科研实力和经济实力,在本行业有显著的领先职位和竞争优势,有肩负并精彩完成国家、省、市或行业重点研发项目的履历的主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行业协会、创新平台等。
2.牵头单元要有整合产学研相助基础资源的能力,有较强的手艺转移扩散能力,有较富厚的效果转化和商业化履历;有先进的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装备和高端人才,能够为手艺创新提供较完善的支持能力;在本事域有较高或一连的研发投入;具有市级(含)以上企业手艺中心。
3.牵头单元为行业主干企业的,牵头单元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亿元,近三年累计研发用度不低于5000万元,拥有5项以上发现专利。
(二)创新中心条件
1.有明确的工业化手艺生长偏向和目的,有响应的手艺储蓄或明确的探索偏向,有一项以上可促进形成海内领先的、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共性关jian手艺,或者是有前瞻性、在国际上领先的手艺;
2.有吸引可一连投资和商业运行的能力,组建(或妄想组建)资金(包罗研发装备)原则上不少于2000万元,可分批到资;
3.有科学的决议机制、自主谋划机制、内部治理机制、清静治理机制、创新激励机制、成yuan单元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长效相助机制,有手艺转让、效果转化、知识产权掩护等详细措施;成yuan单元应包罗相关行业领域内若干家具有较强影响力和招呼力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公共平台等主体;
4.有详细可行的生长妄想,包罗中恒久研发项目妄想、效果转化工业化目的、经费筹措妄想、研发投入和转化收益预算以及实现市chang化自主运营的历程妄想等;
5.有明确的组织架构和治理队伍,有手艺专家委yuan会作为内部咨询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