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聚工程人才
申报条件:
人才(团队)申报基本条件:
(一)人才(团队)所在事情单元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执法、规则、规章及行业规范,近两年内在谋划运动中没有严重违规违法纪录。
2.在昌平区注册且纳税的区属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或通过开展央地校地相助,实现科研效果在昌就地转化且知识产权收益归昌平的驻区央企、校办企业。
3.具有优异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政会计制度。
注:属于北京市新zeng工业榨取类和限制类行业;因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两年;违反相关政策正在接受视察的单元,不具备申报资格。
(二)人才(团队)基本条件:
1.品行规则,遵守国家和地方执法、规则,近两年没有违规违法纪录。
2.与用人单元签署5年及以上事情条约,且每年在昌平区事情时间不少于6个月。
3.在昌平区从事创新创业运动的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研发效果须在昌平区实现效果转化;通过开展央地、校地相助,实现科研效果在昌就地转化且知识产权收益归昌平的驻区央企、校办企业中的人才(团队)。
注:凡有不良学术纪录或不良诚信纪录;侵占知识产权或涉嫌侵占知识产权正在接受视察;提供虚伪业绩证实质料;存在其他不适合申请qing况的人才(团队),不能申报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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