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汇合资人”服务项目
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具有较强科创属性的中小微领武士才企业可以申请,须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切合园区“2+4+1”工业生长偏向;
2.区级及以上领武士才开办的尚未上市的企业;
3.企业建设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
特殊优异的企业经工业载体、功效区或者本市头部服务机构推荐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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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的具有较强科创属性的中小微领武士才企业可以申请,须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切合园区“2+4+1”工业生长偏向;
2.区级及以上领武士才开办的尚未上市的企业;
3.企业建设时间须在2016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之间。
特殊优异的企业经工业载体、功效区或者本市头部服务机构推荐后可适当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