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专利商用化资助项目
1.本市专利权人在2017年10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之间所实验的专利权转让、专利实验允许行为,且生意营业额在500万元以上。
2.专利权人每一ci专利权转让或专利实验允许行为可以提出一ci资助申请。对于在一份专利手艺生意营业条约中含有多项专利的,视为一ci转让或允许行为。
3.依据北京市科委印发的《北京市手艺条约认定挂号治理措施》的通知(京科政发[2002]622号)中第11条关于“专利申请权转让条约、专利权转让条约、专利实验允许条约在市知识产权局设立的挂号机构治理认定挂号”的划定,专利转让、专利允许条约应在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手艺条约挂号处治理条约挂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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