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单元
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单元申报重点
一、申报工具条件
申报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专项经费的项目需切合以下条件:
(1)申报项目应是企业开展的专利战略制订、数据挖掘、信息检索剖析、专利预警以及专利运营等专利高端运用事情;
(2)申报项目应发生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且申报的项目经费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已现实支付;
(3)申报项目的效果明确、经费使用科学规范,切合财政经费相关要求;
(4)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应属于中关村重点生长工业领域,上年度专利申请量到达1000件以上且发现专利授权量到达100件以上,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治理制度健全,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治理部门且配备了专职治理人yuan,经济效益优异,具有较强的焦点竞争力,处于海内偕行业综合排名前线,在制订知识产权战略、开展外洋知识产权结构、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等方面能够施展树模刊行动用。;
(5)中关村知识产权重点树模企业,应属于中关村重点生长工业领域,上年度专利申请量到达100件以上且发现专利授权量到达10件以上,企业内部知识产权治理制度健全,设有专门的知识产权治理部门且配备了专职治理人yuan,企业具有较强的焦点竞争力。
二、支持内容及额度
支持企业开展专利高端运用事情
对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重点树模企业上年度开展的专利战略制订、数据挖掘、信息检索剖析、专利预警、专利运营以及国际交流相助等专利高端运用事情,每家领军企业支持金额不凌驾200万元,重点树模企业支持金额不凌驾100万元,支持比例均不凌驾现实发生用度的50%。支持经费认定规模包罗:企业开展专利高端运用事情的专家咨询费、数据收罗和加工费、资料费、聚会会议费、印刷费、知识产权服务费、劳务费、专利转让允许费、国际相助交流费等,专利申请官费和署理用度不属于认定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