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树模区智慧中关村树模试点项目
中关村树模区智慧中关村树模试点项目申报重点
一、支持规模
今年度重点支持驻足国际化交流、企业信用服务、智能制造服务、科技效果转化等偏向的信息化服务平台。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的投资主体为企业,具有自力法人资格,且注册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树模区;
2.项目应为2016年(含)之后启动建设,系统平台现在已上线运行并正式对外宣布,项目建设内容已基本完成;
3.项目的妄想和建设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
4.已建设完成并验收的项目,资金应已拨付到位且有响应支出凭证;正在准备验收的项目,投资进度应合理,资金应an妄想于2018年上半年拨付完毕;
5.项目建成后的资源可与智慧中关村相关信息化平台实现共享、交流和整合。
三、申报质料
1.申报主体所在园区管委会出具的项目推荐意见表(盖章)3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份;
3.项目申请表(见附件),纸质(盖章)3份和电子版等。
上一篇:中关村商标支持资金
下一篇:中关村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培育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