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墟市成电路专项扶持妄想
申报条件由基础申报条件和项目专项申报条件两部门组成。
(一)基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殊相助区)依法注册挂号的法人企业、事业单元、行业协会和其他组织,项目实验地深圳市(含深汕特殊相助区)。
2.申报主体不违反国家省市团结惩戒政策和制度划定,没有被列为失约团结惩戒工具。
3.申报项目切合深圳市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工业生长行动妄想结构和专项申报指南的要求,切合国家和我市能耗、环保、清静等要求,项目方案合理可行,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an有关划定完成项目所需的用地、环评、妄想等存案或批准,取得有关批准文件。
4.申报单元无逾期未治理验收或验收未通过的项目。
5.具备实验申请项目所需的资金、人yuan、chang地、装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6.申报单元提交的营业收入等谋划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7.不存在就统一单元建设内容相同或部门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举行多头申报的qing形。
8.执法、规则、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划定的其他条件。
(二)专项申报条件。
1.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
(1)申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设计为主营营业并同时切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是拥有焦点关jian手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谋划运动;二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集成电路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集成电路自主设计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三是具有与集成电路设计相顺应的生产谋划chang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情形(如EDA工具、正当的开发工具等),以及与所提供服务相关的手艺支持情形。
(3)集成电路制造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制造为主营营业并同时切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是拥有焦点关jian手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谋划运动;二是集成电路制造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三是具有保证产物生产的手段和能力,有与集成电路生产相顺应的谋划chang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
(4)集成电路封测企业是指以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为主营营业并同时切合下列条件的企业:一是拥有焦点关jian手艺,并以此为基础开展谋划运动;二是集成电路封装、测试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三是具有保证产物生产的手段和能力,有与集成电路封装、测试相顺应的谋划chang所、软硬件设施等基本条件。
(5)申报企业营业收入在2020年首ci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20亿元。
(6)申报企业注册建设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2.支持结构前沿基础研究项目。
(1)申报单元已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转型升级项目且gai项目未获得过市级财政资助。
(2)国家资金已经拨付到账。
(3)国家资金于2018年6月21日后拨付。
(4)项目仍在执行期内。
(5)申报单元注册建设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3.增强对设计企业购置设计工具支持项目。
(1)申报单元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界说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专项申报条件一致。
(3)申报企业注册建设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4.勉励芯片应用推广项目。
(1)申报企业为集成电路设计、制造或封测企业。
(2)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和封测企业界说与支持企业做大做强项目专项申报条件一致。
(3)申报企业注册建设已满至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