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促进专项
1.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具有自力法人资格,信誉优异,近三年无不良信用纪录。
2.机构主要从事本市重点支持的高精尖工业领域内早期“硬科技”项目的深度孵化、垂直孵化服务,建设了项目的发现、筛选机制,项目孵化成效显著。
3.机构应配备专业化、职业化的运营团队。团队成yuan具有相关工业领域的从业配景,以及投融资、生产、销售、供应链治理等方面的事情履历。
4.机构能够为中小微企业普遍对接创业导师、投融资、市chang渠道、供应链等外部资源,并凭证企业需求,提供创业培训、导师向导、早期投资、专业平台等方面专业服务。
5.对在疫qing时代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房租减免,免费或以优惠价钱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办公chang地,以及免费或低成本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云服务、协同办公软件等的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凭证减免、优惠的额度、比例,专项资金优先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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