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跨境电子商务生长项目
(一)an照有关划定已取得开展相关营业资格或已举行批准或存案。
(二)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无较大及以上生产清静事故,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三)企业申报跨境电商外洋仓建设项目的,应由申报单元(或其境外全资子公司)投资运营,单个外洋仓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配套完善的仓储治理信息化系统和线上信息平台(如ERP、WMS系统等),具有跨境电子商务谋划实绩或2023年以来服务不少于10家具有跨境电子商务谋划实绩北京企业。位于“一带一起”沿线国家、RCEP成yuan国的外洋仓,一律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四)申报支持偏向(一)、(二)、(三)等投资建设类项目,应能够an申报妄想组织实验,项目资金支付及发票开具应在2023年1月1日(含)之后,审定现实总投资额度不低于审定妄想总投资额(切合支持偏向的条约总金额)的70%。
(五)统一申报主体同时申报多个支持偏向的,合计最高支持资金不凌驾200万元。审定拟支持资金不足5万元的项目,将不予支持。
(六)有下列qing形的不予支持:纳入全市团结惩戒“黑名单”的;纳入北京市商务领域不良信用纪录名单,受到“不予支持”信用惩戒的。
(七)其他an划定应知足的条件。
上一篇:北京市未来工业创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