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文化创意工业-旅游生意营业平台建设支持
支持工具和条件
本措施适用于切合政策支持条件,具有自力法人资格、健全的财政制度、实验自力核算的旅游业、住宿业企业及具有法人资格的相关行业协会等,或促进福田区经济生长的其他单元。本政策重点支持属于文旅景区、住宿业、旅行社、旅游智慧平台、旅游服务等重点生长领域的旅游企业及社会组织。
申请条件:
(1)修建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
(2)经区政府认可。
(3)适用于上年度1月1日后建成的项目。
上一篇:福田区绿色生长-节能环保应用项目
下一篇:老旧工业厂房升级刷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