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工业软件产物认定申报
一、送征单元要求
1. 送征单元须为在江苏省内依法注册、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的企业,建设日期须在2022年12月31日及以前(以营业执照为准)。
2. 送征单元内部治理规范有序、谋划状态正常、信用纪录优异,已发生显著经济社会效益或具有较强生长潜力。
3. 送征单元具有优异的产物研发手艺基础和人才支持。
4. 送征单元诚信遵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含)以上清静、环保、质量事故(事务),无严重失约行为。
二、送征条件和填报要求
1. 送征单元可申报1-2个优异产物息争决方案,建议择优申报差异类此外优异产物或解决方案。
2. 送征产物和应用解决方案需提供营业执照、条约、软件著作权、专利证书等相关佐证质料。
3. 送征产物和应用解决方案相关内容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手艺先进、实现工业化或已部署应用,具有完整实验方案,知足重点领域详细应用chang景需求,手艺水平先进、应用树模效果突出、工业发动性强,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标志性,对其他企业或行业具有较强jie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4. 送征质料要求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具有较强可读性(文字与图、表团结),并严酷an照征集陈诉中有关内容和篇幅要求填写。
5. 送征质料及相关佐证质料的权属单元均需与送征主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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