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首批ci重点新质料项目扶持妄想
(一)申报单元为深圳市内(含深汕相助区,下同)依法挂号注册的工业和信息业企业。
(二)申报产物由申报单元在深圳市研发生产。产物涉及清静、医疗、金融等国家有特殊行业治理要求的,申请单元须取得正当有用的产物生产或销售允许等资格。
(三)申报产物切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宣布的《重点新质料首批ci应用树模指导目录(2021年版)》或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宣布的《深圳市重点新质料首批ci应用树模指导目录(2022年版)》要求。
(四)申报产物已实现销售和交付,2020年8月5日以来首年度(申报第一笔条约后的365个自然日)销售额(不含税)不低于50万元。
(五)申报产物的销售不涉及关联生意营业;申报多个产物的,所用专利不存在重复使用qing况(每个专利只能使用一ci)。
(六)统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已获得市级政府财政资金资助的统一项目不得再重复申请资助。
(七)申报单元遵法谋划,未被国家、省、市相关部门列入失约团结惩戒工签字单。
(八)执法、规则、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划定的其他条件。
上一篇:深圳市首版ci软件扶持妄想
下一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