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科技效果输出方津贴项目
1.勉励我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的、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载体释放科教资源,开展手艺转移转化。
2.对输出科技效果转化项目的科技创新载体,最高an手艺条约生意营业额的5%,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50万元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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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勉励我市引进大院名校共建的、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的科技创新载体释放科教资源,开展手艺转移转化。
2.对输出科技效果转化项目的科技创新载体,最高an手艺条约生意营业额的5%,给予每家每年度最高50万元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