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澳门团结资助研发项目
内地与澳门团结资助研发项目
相助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手艺部与澳门科学手艺发 展基金关于开展团结资助两地相助研发项目的协议》。
领域偏向: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质料科学; 航空航天;海洋科学。
拟支持项目数:15 个左右。
共拟支持经费:3000 万元人民币。
审核指标:预期效果中须具有专利、手艺尺度、原型、样机、 配方等科技相助产出;项目实验后形成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优先支持研究视野新、内容创新、学科交织、具有转移转化远景的相助项目。
其他要求:
(1)每个项目实验期为 2~3 年(双方项目申报书应填写一致)。科技部与澳门科学手艺生长基金各自宣布征集通知,双方合 作单元应划分向各自征集部门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 报质料无效。
(2)双方项目申报书的项目名称、相助单元、项目认真人和 项目执行年限等信息必须一致。双方项目申报单元应就gai项目有 一定的相助基础。相助妄想中应明确交流互访、团结研究方案等 内容。
(3)勉励企业牵头申报或与科研单元团结申报。内地和澳门 双方相助单元中应至少一方有企业加入并提供配套资金。其中, 内地方提供的配套资金用于内地研发,企业应提供不低于项目国 拨经费 10%的配套经费;如内地企业自力牵头申报,则企业配套经费与国拨经费比例不低于 1:1 用于内地研发。澳门方提供的配套资金用于澳门研发,详细要求参见澳门科学手艺生长基金宣布 的征集通知。
(4)相助双方已经签署相助协议或意向书,其中必须包罗知 识产权专门条款。
(5)不支持澳门科研单元在内地的分支机构与澳门科研单 位相助申报本专项。
(6)项目应实现相关领域的研究相助和相关手艺的开发合 作;研发团队架构清晰、具有完成项目的能力;牵头和各个加入 单元分工明确,有实质性研发相助;经费预算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