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专题项目
一、条件
(一)组织单元须在“广州科技大脑”完成2022年度本专题的年度陈诉。
(二)申报单元应为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设立、挂号、注册的具有自力法人资格且具有肩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履历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气构等事业单元和科技类(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元。
(三)项目认真人在研和昔时新申报市科技妄想项目只能依托统一个单元。
(四)项目认真人应为申报单元事情人yuan,项目实验期内在职,熟悉本事域海内外科技和市chang生长动态,具有本事域的事情履历,是现实主持研究事情的科技人yuan并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神组织项目an妄想进度实验。
(五)申报单元和项目认真人未在科技违规、科研失约等信用惩戒期内。项目申报单元、项目认真人和单元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行贿犯罪纪录。
二、限制
(一)作为申报单元存在2023年1月15日已到期,且未an要求提交市科技妄想项目验收质料的,不得新申报竞争性强帐助项目。其中,申报单元为高校的,限制到二级院系,由高校认真审查。
(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气构等申报单元所属二级院系(所)及相关分院、分部、分中心驻地不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不得申报本项目,并由各组织单元认真审查。
(三)作为项目认真人2023年度及以后(基于“广州科技大脑”申报的项目)统一科技妄想种别内,在研和新申报项目累计不得凌驾1项;作为项目认真人已有2022年度及以前(基于“广州市科技营业治理阳光政务平台”申报的竞争性项目)在研项目的,暂不受理新项目申报。市校(院)企团结资助项目不受以上限制。
“在研”项目是指在申报新市科技妄想项现在,存在未完成项目验收流程或终止流程的竞争性项目。2023年度的竞争性项目待完成使命书签署的项目视同“在研”。
(四)市科技妄想已立项竞争性项目不得再ci申报,统一项目不得申报差异的科技妄想种别,已获得国家级、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或市级其他部门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再ci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