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独角兽企业
宣布时间:2025-03-25 11:14:47
独角兽企业分为种子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含超级独角兽)三个梯度,主要以企业融资投后估值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
1.独角兽企业入选需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建设时间不凌驾10年;
(2)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3)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凌驾(含)70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凌驾(含)3.5亿元人民币;
(4)切合(1)(2)要求,且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凌驾(含)700亿元人民币以上,累计融资金额凌驾(含)3.5亿元人民币的企业为超级独角兽企业。
2.潜在独角兽企业入选需知足以下条件之一:
(1)建设5年内,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凌驾(含)7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凌驾(含)3500万元人民币。
(2)建设5—9年,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凌驾(含)35亿元人民币以上,且累计融资金额凌驾(含)1.75亿元人民币。
3.种子独角兽企业入选需同时知足以下条件:
(1)建设时间不凌驾5年;
(2)获得过股权投资,且尚未上市(不含新三板挂牌);
(3)最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凌驾(含)3亿元人民币,且累计融资金额凌驾(含)1000万元人民币。
上一篇:深圳市瞪羚企业
下一篇: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