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
(一)注册地和现实生产(谋划)chang所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规模内,依法设立并具有自力法人资格或者视同法人的自力核算单元,是行业影响力大、谋划实力雄厚、工业链完整、绿色供应链 治理基础好、在工业链施展主导作用的企业,起劲建设绿色工厂;
(二)制订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妄想,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宣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建设的行业指标系统(详见节能与综合使用司网站)。已宣布行业指标系统的an照指标系统举行评价,未宣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评价要求》举行评价。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讯制造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目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物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四)近三年有下列qing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谋划生产的(工商注销、一连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chang监视治理部门列入谋划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清静(含网络清静、数据清静)、质量、情形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事情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更名单且未an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约被执行人。
(二)制订供应商绿色工厂培育妄想,推动供应商开展绿色工厂建设;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定期宣布用于国家层面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建设的行业指标系统(详见节能与综合使用司网站)。已宣布行业指标系统的an照指标系统举行评价,未宣布的行业依据《绿色供应链治理企业评价要求》举行评价。推荐的企业原则上应为国家层面绿色工厂,优先推荐汽车、机械、电子、纺织、通讯制造等行业以及供应商中绿色工厂数目众多的龙头企业和汽车产物生产者责任延伸试点企业。
(四)近三年有下列qing况的企业或园区(含园区内企业),不得申请、推荐和列入绿色制造名单:
1.未正常谋划生产的(工商注销、一连停产12个月以上、被市chang监视治理部门列入谋划异常名单且未被移出等);
2.发生清静(含网络清静、数据清静)、质量、情形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参照“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被动态调整出绿色制造名单的;
4.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事情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
5.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更名单且未an要求完成整改的;
6.企业被列为失约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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