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
(一)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生长偏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治理系统和孵化服务机制,在园区现实注册并运营满6个月。
(二)孵化chang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chang地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属租赁chang地的,应具有3年以上有用租期。
(三)孵化器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相助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颐魅占比不低于10%,并有不少于1个的资金使用案例。
(四)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yuan不少于4人,配备创业导师不少于4人。
(五)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10家),累计结业企业不少于5家(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不少于3家)。每家在孵企业平均现实使用面积不凌驾300平方米(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平均现实使用面积不凌驾500平方米)。
(六)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颐魅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30%,或拥有有用知识产权的企颐魅占比不低于20%。
(七)申请园区级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除知足上述划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聚焦某一细分工业领域,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磨练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手艺服务,统一工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颐魅占在孵企业总数的60%以上。
(八)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须切合以下条件:
1.主要从事新手艺、新产物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知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chang所须在本科技企业孵化器chang地内,入驻时建设时间不凌驾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凌驾48个月。手艺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凌驾60个月。
(九)企业从科技企业孵化器中结业应至少切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存案通过的高新手艺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凌驾500万元。
3.一连2年营业收入累计凌驾1000万元。
4.被吞并、收购或在海内外资源市chang挂牌、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