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元
申报北京市知识产权试点优势单元的,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或挂号,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元;
(二)具有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制订本单元知识产权生长战略;
(三)参照相关治理规范,建设切合本单元现实qing况的知识产权事情治理制度和知识产权事情治理系统;
(四)重视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一连推动知识产权实验和转化运用;
(五)遵守知识产权相关执律例则,一连增强知识产权掩护,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内无居心侵占他人知识产权qing况。
申报知识产权试点单元的,在知足第四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知识产权治理职能的部门和人yuan设置;
(二)一连增强创新运动,研发投入或科研经费投入保持zeng长;
(三)一连开展知识产权缔造,拥有一定的专利申请量和有用发现专利;
(四)一连推动知识产权运用,申报单元为企业的,近三年专利实验率平均不低于40%;申报单元为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让、允许和作价入股条约金额合计不低于100万元。
申报知识产权优势单元的,在知足第四条所述基本条件的基础上,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认定为知识产权试点单元,或已具备知识产权试点单元认定条件;
(二)具有知识产权事情治理部门,且专职人yuan在3人(含)以上;
(三)一连增强知识产权事情,近三年知识产权事情经费投入整体一连zeng长,知足知识产权战略和妄想实验的需要;
(四)近三年专利申请量整体一连zeng长,其中申请发现专利占比不低于30%;
(五)申报单元为企业的,近三年专利实验率平均不低于60%,知识产权产物及服务收入占主营营业收入的平均比例不低于60%;申报单元为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元性子的,近三年知识产权转让、允许和作价入股条约金额合计不低于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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