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企业手艺中心
1.企业具有较好的手艺创新机制,企业手艺中心组织系统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有较好的手艺积累,重视前沿手艺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手艺创新运动的能力;
2.企业年主营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其中高新手艺企业或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营业收入的比重高于8%的企业可适当放宽);
3.企业年度研究与试验生长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研发经费占主营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企业手艺开发仪器装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企业拥有手艺水平较高、实践履历富厚的手艺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生长人yuan数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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