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特色工业集群
1.集群主导工业为所在县域的支柱或特色工业,切合国家工颐魅政策和行业生长妄想要求,生长水平居于细分领域全区前线;
2.须同时知足《暂行措施》划定的焦点竞争力较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工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显着、绿色化生长水平较高、起劲加入工业开放相助、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等8个方面条件;
3.an照每个细分领域推荐1其中小企业特色工业集群的原则,各市推荐数目不限。
2.须同时知足《暂行措施》划定的焦点竞争力较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成效显著、工业链供应链协作高效、协同创新能力较强、数字化转型效果显着、绿色化生长水平较高、起劲加入工业开放相助、治理和服务能力较强等8个方面条件;
3.an照每个细分领域推荐1其中小企业特色工业集群的原则,各市推荐数目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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