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基本要求:
(1)在苏州从事谋划运动满2年以上,依法纳税、诚信谋划、财政治理规范;
(2)近2年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约团结惩戒名单,在苏州市社会信用系统上信用纪录优异;
(3)原则上已纳入统计规上服务业企业库;
(4)企业或机构规模实力、市chang占有率等在天下、全省行业排名前线,处于工业链供应链焦点优势职位,对于优化资源设置、工业生态构建等具有重大影响力;或在某细分行业或市chang占有领先职位,拥有较强的焦点竞争力、可一连的市chang需求和优异的经济效益,所提供的服务具有显著的奇异性。
2.相关谋划指标要求(知足以下四个条件之一即可,原创新型对应1-2条,规模子对应3-4条):
(1)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zeng长率不低于3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5%;
(2)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zeng长率不低于2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4%;
(3)上年度营业收入3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zeng长率不低于10%,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4)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近两年平均zeng长率不低于5%,研发投入或数字化转型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
3.在服务业创新领域、单薄领域,做出较大孝顺,成效显著的,原则上可适当放宽相关认定尺度。
4.信息服务领域企业对其他服务业领域企业数字化转型孝顺突出的,优先举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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