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申请认定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元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在京注册的法人单元。以同盟等形式配合申请的,必须确立一个主建法人单元,并附有共建协议书,明确各方权责。
(二)研究偏向和能力:研究偏向切合国家和北京市生长战略,在本事域处于领先职位,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掌握焦点手艺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
(三)人才队伍:有高水平学术带头人,拥有一支数目合理、结构优化、学术水平高、学风严谨、创新意识浓重、相对稳固的科技创新队伍;拥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团队。
(四)运行治理:具备完善的组织系统、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较强的研发组织治理水平,生长妄想和目的明确,具有稳固的产学研相助机制,手艺创新绩效显著。
(五)支持与投入:依托单元科研投入能力较强,能为重点实验室的运行提供须要的经费支持和条件保障。依托单元为企业的,近三年来年投入科研经费一ban不少于企业年销售收入的3%,且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发用度总额占所有研发用度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对于新建设的机构,主要考察其研究偏向、人才队伍、硬件建设、运行治理、科研妄想等条件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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