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
申请认定自治区级众创空间条件分基本条件、勉励支持条件两类。基本条件权重占认定评价指标系统的 60%,勉励支持条件权重占认定评价指标系统权重的 40%。
基本条件:
1.具有自力的运营机构。申请单元为自治区境内注册的具有自力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元或社会团体,现实运营时间在 1 年以上。拥有能够提供优异创新创业服务能力的专业运营治理团队。
2.具备必须的硬件设施。自主支配运营chang所1000㎡以上,为入驻工具提供必须的办公条件和聚会会议室、洽谈室、公共接待区、项目展示区等公共办公chang地,有响应的水电、消防、通讯、网络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即入即开”条件,入驻创业实体使用面积占总chang地面积的60%以上。属租赁chang地的,提供自申报之日起 5 年以上租赁条约。勉励提供科研设施、仪器装备及简式餐饮、公寓等硬件设施。
3.具备配套保障能力。建有创新创业导师事情机制和服务系统,有 5 名以上的专兼謅n匆档际Χ游。具备完善的制度系统,有创业主体入驻、结业、退出制度,财政治理制度、保密制度、知识产权掩护制度以及一样平常治理服务等规章制度。申请认准时,上年度为入驻工具提供研发设计、科技中介、金融服务、效果生意营业、认证检测、对外交流等服务10ci以上,开展创业沙龙、创业大课堂、创业训练营等创新创业培训运动 5 ci以上。具备落实藏政发〔2019〕4 号文件第二章提出的“三个功效”和第四章提出的“七种运营模式”相关条件。
4.具备优异产出效益。申请认准时入驻工具(创新创业企业、团队)数目不低于 20 家(不包罗chang外孵化企业)。入驻工具吸纳就业50人以上,其中西藏户籍人yuan占比50%以上,并与就业人yuan签署一年及以上就业条约。众创空间具备保障其正常运营生长的经济条件,能够实现收支平衡。
勉励支持条件:
1.强化要素群集。支持众创空间向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和国家级“双创”树模基地群集。
2.强化创新生长。支持驻足创业大街、工匠事情室、非遗传习基地、特色专业博物馆、专业画廊、非遗传承人群创意事情室或创意空间、专业相助社等打造的新型众创空间。
3.强化工业发动。支持围绕自治区七大工业生长,团结拉萨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国家川藏铁路手艺创新中心、藏医药研究中心、清洁能源手艺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打造的专业化众创空间。
4.强化就业导向。以支持指导在校学生更好地就业创业为主要偏向,强化社会效益,支持依托高校、中职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基地、实践基地等建设众创空间,深化科教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