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手艺先进型服务企业
1.在甘肃省内注册的法人企业;
2.从事切合《手艺先进型服务营业认定规模》(详见附件)中的一种或多种手艺先进型服务营业,接纳先进手艺或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的企业;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yuan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4.从事切合《手艺先进型服务营业认定规模》中的手艺先进型服务营业取得的收入占企业昔时总收入的50%以上;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营业取得的收入不低于企业昔时总收入的35%。
从事离岸服务外包营业取得的收入,是指企业凭证境外单元与其签署的委托条约,由本企业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为境外单元提供《手艺先进型服务营业认定规模》中所划定的信息手艺外包服务(ITO)、手艺性营业流程外包服务(BPO)、手艺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和服务商业类,而从上述境外单元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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