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
创新型中小企业应切合《实验细则》中“贵州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尺度”要求,an尺度评价得分到达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生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知足下列条件之一:
1.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2.获得高新手艺企业、国家级手艺创新树模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树模企业等声誉(均为有用期内)。
3.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近三年新zeng股权融资总额(及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通告条件
评价得分到达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生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知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近三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
(二)获得高新手艺企业、国家级手艺创新树模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知识产权树模企业等声誉(均为有用期内)。
(三)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四)近三年新zeng股权融资总额(及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5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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