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企业手艺中心
第七条 申请自治区认定企业手艺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生长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手艺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手艺创新机制,企业手艺中心组织系统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企业年主营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手艺中心经费纳入企业财政年度预算。研究与生长经费总额不低于企业主营营业收入的2.0%(参照行业系数分级)。
(五)企业手艺开发仪器装备原值不低于600万元。
(六)有手艺水平高、实践履历富厚的手艺带头人,科技人yuan队伍结构合理、营业素质较高,研究与试验生长人yuan数不少于40人。
(七)企业在申请受理阻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qing况:
1.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羁系划定受到行政处罚;
2.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执法、行政规则,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3.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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