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
1.申报的企业为在我省依法注册的自力法人,2022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近三年(2020-2022年)内在清静、环保、税务等方面无重大违法违规纪录,也无不良信用纪录。
2.企业近三年(2020-2022年)内实验智能制造的装备费、工业软件费、测试验证和项目咨询费、项目实验人yuan人为等投入总计不低于1亿元(需提供专项审计陈诉及发票、条约等佐证质料)。
3.企业应在《智能制造典型chang疚拷寮指引》(附件1)涵盖的制造环节中选取8个以上(含8个)环节开展不少于10个chang景的智能制造创新实践,并已经取得显着成效。
4.通过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建设,发动企业设计、生产、治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企业智能化生长在省内偕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在海内偕行业处于一流水平,具有较强树模刊行动用。
5.应通过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需到达《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子》(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6.之前未被认定为湖南省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或标杆车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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