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手艺创新中心
一、切合《省手艺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治理措施》划定的要求。请对照《山西省手艺创新中心申请资格审查表》(见附件)自查审核。
申请建设省手艺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省手艺创新中心牵头单元应在山西省内注册挂号,具有自力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和手艺转移扩散能力。
(二)拥有一批手艺含量高、市chang远景辽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效果。中心认真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手艺职称,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在行业内有较强的竞争力、影响力、招呼力。科研团队具有稳固的人yuan队伍、较强的服务创新能力和富厚的实践履历。
(三)具备一定规模的手艺装备、科技资源、服务chang所等基础条件,综合类手艺创新中心的“中心(本部)”和领域类手艺创新中心使用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
(四)切合国家和我省工颐魅政策,尤其要切合我省“14+N”工业领域,不存在重大清静、重大质量、严重情形问题或违法失约qing况。
二、综合类省创中心an照自上而下、一事一议的方式建设,由所在市政府出函建设推荐,每市推荐数目不凌驾1个。
三、统一平台统一年度仅限申报一ci省重点实验室或省创中心,已建设国家和省重点实验室、手艺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平台不得重复申请领域类省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