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凭证《暂行措施》和《实验细则》划定,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须是创新型中小企业。鉴于今年《暂行措施》和《实验细则》首ci实验,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时,须同时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企业an工商注册属地原则自愿登录培育平台,同时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相关信息,上传佐证质料(见附件5、附件6)。
2.企业注册地所在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凭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尺度,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质料举行初审、实 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市经信局推荐。
3.各市经信局对企业申报信息和相关佐证质料举行审核、实地抽查,an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将审查通过的企业推荐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提交申报系统。
上一篇:安徽省工业设计中心
下一篇:安徽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