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重点实验室
依据《治理措施》第三章第十二条,申报市重点实验室须知足下列条件:
1.切合市重点实验室建设指南,研究实力强,在本事域有代表性,有能力肩负国家、省、市科研使命;
2.具有优异的学术研究气氛和较为完善的科研治理制度;
3.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牢靠研究人yuan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研究人yuan不低于三分之一;
4.具备优异的科研实验条件,人yuan与用房集中,实验室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装备总值应在800万元以上(人工智能、大数据、云盘算等新一代信息手艺领域实验室可适当降低装备总值);
5.依托单元能为实验室提供后勤保障及响应经费等配套条件,保证实验室科研事情和开展海内外学术相助交流的基本需要。
上一篇:深圳市工业设计领军企业
下一篇:青岛市科技企业孵化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