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创新型中小企业
(一)应在上海挂号注册、具有自力法人资格;
(二)切合《中小企业划型尺度划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谋划异常名录或严重失约主体名单,提供的产物(服务)不属于国家榨取、限制或镌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清静(含网络清静、数据清静)、质量、情形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知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尺度。
(一)应在上海挂号注册、具有自力法人资格;
(二)切合《中小企业划型尺度划定》;
(三)企业未被列入谋划异常名录或严重失约主体名单,提供的产物(服务)不属于国家榨取、限制或镌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清静(含网络清静、数据清静)、质量、情形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知足所申报类型的企业评价认定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