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
一、切合《浙江省工程研究中心治理措施》的有关划定和要求。
第十条 拟申请组建省工程中心的实验主体单元(以下简称“申报单元”)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切合省生长刷新委宣布的省工程中心建设领域及相关要求;
(二)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优异的研发chang地设施和装备仪器条件,科研chang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装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
(三)具有省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水平和手艺集成能力,拥有高水平的学术与手艺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手艺创新团队。实验主体为企业的,专职研发人yuan应不少于50人;实验主体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专职研发人yuan应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含)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yuan应不少于20人;
(四)具有一批待工程化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优异市chang远景、处于省内领先水平的重大科技效果;
(五)具有以市chang为导向,将重大科技效果向规模生产转化的工程化研究验证情形和能力;具有通过市chang机制实现手艺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效果工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生长能力;
(六)具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效果转化、开放共享等治理制度;
(七)未因严重违法失约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为团结惩戒工签字单;
(八)切合国家其他相关划定。
二、在组织推荐申报历程中,应注重掌握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须要性:省工程研究中心的建设要围绕我省重点工业生长中的迫切需求,聚焦关jian焦点手艺攻关,解决“卡脖子”手艺问题,能为省内相关领域生长提供共性、关jian手艺支持,开展重大装备研制、重大科技效果转化及工业化、科技资源共享服务,能有助于相关工业一连生长能力和竞争力提升。
2.基础条件与优势:申报单元综合实力应在省内本事域处于领先职位,具有一流的研究开发水平和科技效果转化能力,有较好的研发基础条件,积累一批重大科研效果,具有显着的工业化应用价值或具备为响应行业提供手艺服务的能力;具备优异诚信纪录;具备优异的产学研相助基础。
3.申报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应定位明确,研究提出若干关jian焦点手艺攻关偏向,明确攻关目的、主要使命、组织方式,治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
4.勉励省内相关领域的优势企业、科研单元、高等院校、社会投资机构组建创新团结体,配合申请组建省工程中心。